李某某与湖南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发布日期:2022/11/4 21:34:08 阅读量:7
报送单位:长沙医疗料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基本案情】
纠纷当事人李某某,2014 年7月 15 日,因发现肛周皮下肿物增大,前往湖南省某三甲医院就诊。经门诊检查,初诊为肛周肿物待查;皮脂腺囊肿?住院后诊断为肛周脓肿,并转科手术治疗。后于 7月 18 日,在联合腰麻下行肛周皮脂腺囊肿切除术。术后 10 余分钟,患者即出现心慌,胸闷伴出汗,继而出现意识障碍,右侧肢体活动不利,失语。经核础共振检查示:左侧额叶及扣带回、半卵圆中心急性脑梗死,双侧基底节腔隙梗死灶。即转 ICU治疗监护,并邀请有关专家会诊,对症治疗后,患者生命体征平稳,于8月9日转入针灸推拿科康复治疗。至今长达4年之久的康复治疗,已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累计百万余元。患者虽病情基本稳定,但目前已瘫痪,只能长期卧床,不能自理:意识清楚,却不能完整表达语言。2018年7月6日,李某某的妻子抱着一线希望来到长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医调委)申请调解。
【办理结果】
经长沙医调委近4个月的艰难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湖南某医院免除李某某自2014年7月15日至2018年10月31日该院治疗所欠住院医疗费自费部 XX万元及此期间该院所付护理费XX万元;
二、李某某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前办理出院手续,湖南某医院承担李某某自2018年11月1日至出院前在该院住院医疗费的自费部分。
三、湖南某医院一次性给予李某某经济补偿XX万元,此款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至李某某银行账户;
四、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再无其它争议;
五、双方一致同意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中请法确认。
【案倒点评】
调解协议签署后,患者家属当即向长沙医调委赠送了锦旗,表示衷心的感谢。这起重大疑难医疗纠纷的成功调解,既显现了长沙医调委人民调解员的智慧,又较好地维护了医院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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